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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皮卡车采购的公告
- 分类:行业新闻
- 作者: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 来源: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 发布时间:2012-09-12 00:00
- 访问量: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皮卡车采购的公告
- 分类:行业新闻
- 作者: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 来源: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 发布时间:2012-09-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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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项目名称:粮食执法皮卡车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TSZFCG2012X1060907
采购人名称: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唐山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明著 联系电话:0315-501898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七号三号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电话0315-2827245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数量:1辆。
采购用途:执法公务
项目实施地点:唐山市粮食局
供货时间:订合同后7天供货。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锐骐汽油皮卡ZN1032U2N4
付款方式:车辆验收合格后付款。
供应商资格要求:1、开标时各供应商需携带营业执照(涵盖此次询价内容)副本原件;2、参加询价的供应商需将报价表及投标文件密封。于投标截止时间送达采购中心,逾期不候。届时统一开封。3、报价为一次性不可更改的报价。不接受传真、电话、邮寄等其他方式报价。4、参加的供应商必须在唐山市辖区有生产厂家的授权整车销售、维修保养资格的4S销售商。
参加报价供应商需制作投标报价文件正、副本各一份,内容必须包括:
1、 投标报价:全部被询价的供应商按约定时间将投标文件交予采购中心,统一开封,只允许有一次报价,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2、报价文件组成:投标供应商需按项目要求分别制作胶装成册的投标报价文件(一正一副),报价文件必须盖有公章,以密封形式上交。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报价文件包括:车辆型号、图片、配置技术指标、数量、总价、投标企业相关经营资质证件复印件、售后服务承诺等。(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供应商授权经营资质证书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复印件(4)合理的货源说明(5)其他
3、开标时各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质证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2)供应商授权经营资质证书原件(有效证明材料)或有效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注:被询价的供应商报价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由发证机关签章的有效复印件或经公证部门公证后确认的有效复印件,在政府采购中心登记并经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携带唐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表复印件。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无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无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无
采购文件售价:免费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9月18日15时00分
开标时间:2012年9月18日15时00分
开标、评标地点: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7号3号楼会议室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项目联系人:吴洪涛 齐琳
联系方式:0315-2827245//2801682
传真电话:0315-2827245
服务承诺:整车为国家发改委公告产品,尾气排放达到国家环保要求,车辆保证能够在唐山上牌。承诺售后服务质量达到制造商公开的服务标准;不低于制造商的“三包”服务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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